学院首页学院概况专业介绍师资队伍校•院动态教育教学艺术实践实验室安全下载专区党建思政
 
 
当前位置: 学院首页>>教育教学>>正文
 

合唱教室管理规定

2013年03月02日 17:48  点击:[]

合唱教室是开展合唱教学以及合唱排练的重要教学场所,为保证教室的有效使用,保证教学和实践活动正常开展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本教室由专人管理,不得擅自进入,更不能私自配备钥匙。

二、除合唱课和学院统一安排的合唱排练外,其他人使用本教室须经院领导批准。

三、遵守秩序,按照指定位置就座,下课要将座椅手板放平。

四、爱护钢琴,不刻意踩踏合唱台阶,不损坏投影及音响。

五、保持室内清洁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写乱画、乱扔垃圾;

六、学生不得带早餐及各类食品进入教室。

七、保持教室及教学楼内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、打闹。

八、离开教室教师要将室内物品清理,切断电源,关闭多媒体,关窗,锁门。

本规定即日起执行。如有违反规定或损坏教学设备者,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照价赔偿。

音乐舞蹈学院

2013年3月1日

上一条:舞蹈教室管理规定 下一条:琴房管理规定

【关闭】

校园门户 | 成绩查询 | 招生信息 | 就业信息 | 快递查询 | 订火车票 | 找 歌 谱 | I P 地址 | 在线翻译 | 万 年 历 | 上网客户端 | 管理登录

江西科技学院音乐舞蹈学院 

学院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瑶湖高校园区江西科技学院音乐舞蹈学院  邮 编:330098  查看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