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,确保教学设备正常使用和教学任务顺利完成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教师使用MIDI教室教学,需经学院办公室安排,按教学计划进行,不得自行更改。
二、除学院统一安排的MIDI课外,其他人员使用MIDI教室须经院领导批准。
三、钥匙由专人负责,任何人不得配备钥匙。上课由专人负责开门、锁门,并经常检查设备情况。
四、任课教师要随时检查、监督设备使用情况,发现有丢失、损坏现象要立即报告实践科。如属非正常损坏,需照价赔偿并给予相应处分。
五、不准擅自动用设备,不准私自拆卸设备,不得自行输入任何软件、程序。
六、保持室内卫生,不准随地吐痰、吸烟、吃零食、乱扔垃圾。
七、进入室内必须穿鞋套,不准将杂物带入室内。
八、教师上课要按正常程序操作设备,下课后,要指导学生关闭设备及电源,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。
本规定即日起执行。如有违反规定或损坏教学设备者,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照价赔偿。
音乐舞蹈学院
2013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