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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副院长工作职责

2013年03月06日 18:18  点击:[]

    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学生管理等工作,分管招生、就业、学生科、班主任。具体职责是:

一、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、检查、考核,做好班主任的思想政治工作,提高工作效率和班级管理水平。

二、负责本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抓好学生的军训及入学教育、品德教育和毕业教育工作。

三、负责本院团总支,学生会的指导工作,包括:学生干部选拔、考核、制定工作计划及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等。

四、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,深入实际了解情况,听取学生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。

五、负责本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,学院维稳工作直接责任人。建立信息沟通渠道,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,妥善处理各类问题,重要信息及时上报,保障学校安全稳定。

六、负责学生评优、评先、奖助学金等组织、协调、审核工作,严格按制度办事,做到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

七、负责组织学生爱校劳动以及本院所属卫生包干区的清扫、检查工作。

九、配合院长抓好教学管理工作,收集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意见和要求。

十、负责组织完成本院招生和就业工作。

十一、完成校领导和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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