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院长领导下开展教学管理等工作,分管教学科、声乐教研室、器乐教研室、音乐理论教研室、管乐团、合唱团。具体职责是:
一、负责本学院常规教学管理,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政策和决定。
二、协助院长组织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,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。
三、规划和实施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和多媒体课件建设。
四、负责学生教育实习,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、毕业晚会等实践环节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。
五、组织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,对各教研室活动的开展进行检查和督促。
六、负责校内外实习、实践基地建设、交流和管理。
七、负责组织新教师试讲和学院内各种教学竞赛的开展。
八、负责学院教材订购和教材选用,组织审定自编教材的使用。
九、负责考试、考证、各种培训的组织和管理。
十、负责督促、指导学院管乐团、合唱团的各项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学校和学院统一安排的其它工作。